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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法院:制售假洋酒,换来“真刑罚”

日期:2024-03-27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世间利欲会蒙蔽人们的双眼,一些不法分子们因为利益的驱使铤而走险,通过学习调配、灌装等技术,将勾兑的自制洋酒进行灌装,伪装成知名品牌洋酒对外销售。然而,低成本制假,高利润售假的结局,终将换来“真刑罚”。

近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由被告人杨某组织利用散装酒勾兑灌装后冒充进口洋酒予以销售的案件,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万元,其他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48000元不等,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杨某先后组织被告人徐某、磨某、朱某等人,租用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某别墅,购买假冒“皇家礼炮”、“人头马”、“马爹利”等多个注册商标的标识、酒瓶、瓶塞、包装盒等物品,将所购买的国产白兰地和威士忌进行调配,再进行灌装、封口、贴标、包装,加工成成品酒后销往全国各地。经审计,销售金额高达2332296元。2023年3月21日,侦查机关对该别墅进行检查,现场扣押以上品牌洋酒2885瓶,经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65086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马爹利”、“人头马”、“皇家礼炮”等商标权人的许可,擅自加工生产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系列酒,非法经营数额达2983162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制假、销售形成了固定的生产、加工、存储、销售、运输模式,多名被告人之间分工明确,合作密切、环环相扣,形成了假冒品牌洋酒的地下产业链,给权利人的商誉造成损失,破坏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也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高档商品时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索要购物凭证,如发现所购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获取帮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