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民终2475号
桂万荣:
我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三山支行因与被上诉人繁昌县莎莲妮内衣店、苗娜、桂万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三山支行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民终2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