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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国之大者” 依法能动履职 在护航省域副中心建设上有更大作为——刊登于芜湖日报2023年10月30日第2版

日期:2023-10-3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时代新征程,芜湖两级法院要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胸怀“国之大者”,强化能动司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实现司法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全力以赴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芜湖实践、加快实现“聚焦高质量、冲刺八千亿、建成副中心”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决守护公平正义,在推进法治芜湖建设上见行动

推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更高水平平安芜湖建设。要突出打击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惩治涉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力守护城乡安定、人民安宁。要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精心培育“芜优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助力打赢反腐斗争攻坚战。要积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守约践诺,持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效果,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效能正向叠加。要主动对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一体推进司法办案与诉源治理同频共振,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发出司法建议书,一抓到底推进督促落实,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坚决站稳人民立场,在守护民生福祉上见初心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市法院要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评判标准,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深刻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以公正司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要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办信访就是办民生,牢固树立“如我在访”的意识,压实司法办案责任担当,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机制,完善来信必复、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复查评查等工作制度,落实“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倒查+问责”等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实质化解。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质发挥“解纷芜优”诉调对接工作室作用,组织法官深入企业、村居等基层一线开展大服务、大接访、大走访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判后答疑、普法宣传等流动司法服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见担当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法院要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审理生产、分配、流通等领域案件,持续开展“僵尸企业”出清、惠民暖企等专项行动,不断优化由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协助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相关指标,以法治方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全力优化“为企优环境”的效能,促进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要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探索完善“活封活扣”“信用修复”“执行和解”等助力企业发展的执行新机制,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爬坡过坎,坚决杜绝执行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要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建立健全院长接访民营企业家和走访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

(作者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钱明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