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芜湖中院年度宣传片创作;
二、项目控制价
不超过9.6万元;
三、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广告设计、视频创作等业务经营资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通俗易懂,艺术感染力强,贴合法院工作实际,制作精良,宣传效果突出,画面精美,宣传片要求4K及以上分辨率。
2.时长要求:控制在10分钟左右。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下午17:30。
2.报名所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报价单、创作思路及方案、荣誉业绩(需注明获奖作品类别)、样片(需提供百度网盘链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加盖单位公章。
3.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将所需资料盖章扫描发至邮箱:wuhuwu@sina.com。
六、其他要求
1.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宣传片正式制作前,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重大活动跟拍服务,该项内容包含在宣传片项目总价中,不额外计费。
2.供应商应对法院工作有一定了解,创作思路清晰、新颖,根据采购人要求,主动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创作方案、脚本(或解说词)等;采购人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联络,做好相关辅助工作。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完成作品创作。作品基本制作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召开审片会议进行初审、再审和终审,供应商应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作品直至符合采购人要求,原则上应在2个月内完成全部制作任务并定稿交片。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雅,联系电话:5888018,监督电话:588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