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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执439号芜湖粤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3-12-22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执439号

芜湖粤诚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申请执行人芜湖宝美企业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宝淘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执43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