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执311号
芜湖德仓光电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蚌埠冠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芜湖德仓光电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执31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