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执异127号
芜湖市智苑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王丽、王世岩:
我院受理的申请人(案外人)尹金荣、王萍、王勇与申请执行人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芜湖市智苑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王丽、王世岩执行异议一案,已审查终结。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尹金荣、王萍、王勇的异议请求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2执异12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将视为送达,裁定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