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晥02民终3457号
芜湖市金泽钢构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芜湖牛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桑任贤、芜湖市金泽钢构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一、撤销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2023)皖0223民初3333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桑任贤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930元,由被上诉人桑任贤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930元,由被上诉人桑任贤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晥02民终3457号民事判决书和不履行生效裁判司法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不履行生效裁判司法风险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王文娟
联系电话:0553-588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