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23)皖02民终3135号曹美林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3-12-1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民终3135号

曹美林:

上诉人肖萍因与被上诉人贺兰萍、原审第三人曹美林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我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371元,由上诉人肖萍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民终3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