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民终3784号
西藏意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上诉人芜湖荣盛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肖存、西藏意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31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