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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强制执行有力度 善意文明有温度

日期:2023-05-1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镜湖区法院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财产处置措施,顺利执结一起债务纠纷案件,获双方当事人的点赞和好评。

被执行人徐某早年因做工程欠下债务,被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执行,尚有近80万元未归还。其名下有一套安置房,法院已办理查封手续。2022年下半年,安置房具备交付条件,执行人员同区建投联系准备接收后处置,并将拍卖裁定和询价结果告知书送达给徐某。徐某的母亲、妹妹及儿子得知后来到法院,要求自行变卖。执行人员与其家属沟通后召集申请人共同商谈,达成初步共识,由徐某将安置协议手续完善,交清尾款去拿房屋钥匙。随后法院向区建投出具手续,同意由徐某办理房屋接收。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申请人同意徐某在2023年春节前落实买家。因安置房在当年还不能办证,所以卖房并不顺利。春节后,徐某之子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交给法院,因房款到位还有时日,安置房办证工作也将开始,徐某之子以需要办证为由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为防范执行风险,徐某办证后法院当即对安置房重新查封。3月初,徐某亲属再次来到法院,希望解除对安置房的查封,由买卖双方自行过户。经过权衡与风险评估,执行法官提议由徐某之妹以房产提供担保后解除对交易房产的查封,同时冻结徐某此次交易收款账户。付款当天,执行人员刚上班就前往农行将徐某的账号冻结,中午徐某和买家完成了过户手续,下午78万多元房款到账,执行人员随即将房款扣划到法院账户,并通知相关债权人办理领款手续。

执行过程中,法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考虑,该案的处置既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