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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子债父还”彰显诚信本色

日期:2023-04-2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法官,子债父还,天经地义,我来替儿子交罚金”,这一幕发生在一起追缴刑事案件罚金的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周某某的父亲表示替儿子缴纳罚金。

2022年6月,周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然而直至今年2月周某某刑期结束,一直未缴纳罚金。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经线上查询发现周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周某某督促其依法履行缴纳义务,周某某均表示自己没钱。为保证顺利结案,执行干警决定前往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调查财产情况,在村干部的帮助下联系到了周某某的父亲。周某某的父亲表示,他并不知道周某某还有罚金未交,既然这是应当周某某承担的罚金,他自愿代为缴纳,并现场通过转账缴纳了罚金。至此,案件顺利执毕。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这起案件的背后闪耀着一位父亲诚信的光芒,为子担当负责的胸怀和深情,希望所有像周某某一样的年轻人,虽然可能在人生的道路上犯过错,但应及时改正,积极面对,而不是一逃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