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23)皖02民终378号吴朝平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3-03-2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民终378号

吴朝平:

我院受理上诉人余兴贵因与被上诉人吴朝平、骆君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我院二审依法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上诉人余兴贵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民终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