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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挪威公司与利峰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日期:2023-01-17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挪威Troika Seafood AS公司与安徽利峰亚公司经协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利峰亚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遂成讼。经开区法院判令利峰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姜某作为该公司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姜某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生产经营,经执行干警反复联系沟通,其愿意分期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但因均身处上海,受疫情影响无法见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芜湖经开区法院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促使该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平稳化解。

典型意义:

该案是芜湖法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运用信息化手段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减轻诉讼负担的典型案例。芜湖法院通过线上平台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让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法院三方跨时空、无接触高效联动。在积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纾解被执行人企业困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