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民初34号
中鸿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与被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中元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中泓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民初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