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14)芜中民二终字第00498号周长春送达公告

日期:2023-01-2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芜中民二终字第00498号

 

周长春:

本院受理的你方与陈新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我院判令二审案件受理费10528元由你负担。我院已经依法向你方邮寄补缴诉讼费通知书,但你方未予签收。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补缴诉讼费通知书,并于领取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期满仍未交纳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逾期未领取的则视为送达。

 

 

二O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