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民终3294号
弋江区圣莉斯歌美容店:
我院受理上诉人芜湖市皖星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弋江区精品房产中介所与被上诉人芜湖市德威地板店、原审被告宇龙物业、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弋江区圣莉斯歌美容店、弋江区袁记川崎鱼火锅店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17元,由上诉人芜湖市皖星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08.5元、弋江区精品房产中介所负担108.5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2民终3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