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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邀请学生观摩庭审 “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日期:2022-11-14    来源:镜湖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1月11日上午,在镜湖区法院的邀请下,一百四十余名王家巷小学师生和镜湖区司法局下辖司法所部分工作人员来到1号审判庭,观摩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的公开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现在宣布开庭……”,随着“审判长”一记法槌敲响,庭审拉开序幕。2022年8月11日7时18分左右,被告人卜某某在其位于21楼的家中做饭时,随手将一裂开的豆腐乳玻璃瓶从家中向楼下抛出,瓶子摔碎在小区人行道上,险些砸中楼下路过的刘某某及其怀中的婴儿。后刘某某向公安机关报警。2022年8月14日10时30分,民警在被告人卜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本案被告人卜某某已年逾古稀,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高空抛物行为性质的不甚了解,为图一时方便,随手高空丢弃物品,致使了本案的发生。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被告人卜某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的态度,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卜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中,主审法官就高空抛物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向被告人进行了释法说理,也向旁听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任何看似不起眼的小东西,从高空抛下都带来难以想象的破坏力。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无视他人安全、随意高空抛物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现场旁听人员通过认真观摩庭审,深刻感受到了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们介绍了法庭的基本设置、功能、开庭程序和法槌的来历等小知识,并引导同学们坐上审判席,亲手敲响法槌,进一步增进孩子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同时,干警们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护苗2022·绿书签行动倡议书》等普法宣传单册,号召孩子们知法守法、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上网、绿色阅读,同时积极争当护法普法的小小宣传员。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镜湖区法院深入开展“爱心育苗·法伴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举措之一。下一步,将不断创新校园法治教育新形式,拉起院、校共建网,引导未成年人在法律的约束与呵护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