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江淮风暴 > 其他

异地执行扣车受阻 两地法院携手合作

日期:2022-11-09    来源:弋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奔赴淮北市,成功扣押申请执行人租赁给被执行人的挖掘机一台,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安徽某建材公司与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回租租赁合同》,约定建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液压挖掘机一台,但后建材公司未能按约支付租金,也未返还挖掘机,融资租赁公司催要无果,故诉至弋江区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建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签订的《回租租赁合同》,并判决建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返还液压挖掘机并支付未付租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23万余元等。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融资租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等方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案涉挖掘机在淮北市某工地的线索。得知上述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制定异地扣押方案,执行团队迅速奔赴淮北市,几经周折后在淮北市某工地发现涉案挖掘机。执行法官查看车况后向工地负责人出示了工作证件和扣押法律文书,但工地负责人以影响工程进度为由拒绝交付涉案挖掘机。考虑到现场情况复杂,执行法官随即联系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一名法官及三名法警的团队协助弋江区法院扣押涉案挖掘机。两院执行干警再次到达现场后,工地负责人迫于执行压力,最终配合执行,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异地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和痛点,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弋江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协同执行的优势作用,形成执行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弋江区法院 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