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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多年不偿还 执行得当促履行

日期:2022-10-14    来源:弋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帮助申请人要回欠款30000元,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陶某因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5万余元,后刘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弋江区法院。后经法院判决,确定了陶某的还款义务,然陶某迟迟未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陶某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余款30000元一直未支付。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陶某,并通过网络司法查询系统查询陶某的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但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刘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陶某老家房屋已拆迁,并在某安置小区购买安置房。得知上述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该安置小区,经与物业沟通后查明陶某住处,前往陶某家中将陶某强制传唤至法院,并对陶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陶某迫于执行压力,陈述家中有现金,愿意一次性清偿刘某全部欠款。后在执行法官组织下,陶某当场给付刘某300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弋江区法院  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