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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高效保全促权益庭前兑现

日期:2022-10-21    来源:繁昌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某新型建材公司因追讨混凝土货款未果,分别将安徽某建设公司、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至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原告提起诉讼时,同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考虑到财产保全的效率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之间矛盾化解成效和案款履行情况,缩短财产保全的时间,成为该案审理的重要一步。仅用时一天,法庭工作人员迅速完成该案的立案、文书签发、财产查控,并及时反馈财产情况。通过成功送达应诉材料,两被告主动联系案件承办人,表达主动履行给付货款意向。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在均未开庭的情况下,实现庭前矛盾化解,权益兑现。
    在处理涉企业纠纷时,荻港法庭始终牢固树立“早一天都是好的”司法理念,充分用好、用足财产保全智慧和措施,提升财产保全质效,节约企业纠纷处置时间成本。今年以来,已受理诉讼保全案件20件,其中经调解、撤诉8件。
    今后,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优化司法服务措施,提高司法服务效率,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繁昌区法院  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