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民再14号
淮南市大通汇贸易有限公司、淮南市通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三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台县博易商贸有限公司、安徽同德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淮南市永阔商贸有限公司、淮南市和创商贸有限公司、天为股权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六安市鸿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受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民再14号民事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