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行终121号
毕锋、陈年胜、杨建安、芜湖市悦雅轩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丁健与被上诉人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芜湖悦雅轩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王献、毕锋、杨建安、陈年胜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2行终121号行终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