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民初29号
芜湖市拓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孙启德诉被告芜湖市拓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唐冬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