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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

日期:2022-05-1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

 

我院裁定受理的芜湖银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机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银行机械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一棵松路699号,经营范围为工矿机械设备、金属配件制造、加工、销售。银海机械公司已停止经营,公司名下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已被法院处置。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为编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中的机构管理人。

2.管理人需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关于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相关期限规定,限期完成各项工作。

3. 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10人,应附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且应派驻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常驻债务人住所地。

4. 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5. 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本案的管理人报酬限定在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计算所得数额的60%以下。

7.申报机构被摇号指定为管理人后需接受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制定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考核。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选取方式

我院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在符合申报资格的机构范围内,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我院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报名期限截至2022年5月23日。摇号时间、地点等事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方式通知。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家培;联系电话:0553-8810459,18900537833。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