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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陷阱 谎称出售便宜“二手电动车”获刑

日期:2022-05-07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二手电动车”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王某谎称售卖低价“二手电动车”骗取被害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王某因缺钱产生利用网络诈骗的念头。遂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上声称自己从事二手电动车、泡水电动车以及电动车相关物品销售,通过低于市场价吸引被害人购买电动车及电动车零件,在被害人支付定金和购物款后拉黑被害人,以此方式相继骗取许某、周某等人共计10995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各网络平台上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计109958元,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系累犯,其到案后如实坦白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以上情节,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5万元,并予以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南陵县人民法院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以低价诱惑群众购买虚假商品等形式的骗局层出不穷,广大群众切勿冲动消费,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如要购买商品应认准各类官方网站,主动查验商品商标,买卖二手商品应找交易安全有保障的正规二手商品网站,切勿陷入低价陷阱,白花冤枉钱。

(南陵县法院 方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