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民辖终144号
鲍友正、安徽天中涂层材料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铸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德迅物流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马悦与被上诉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原审被告鲍友正、胡爱华、安徽天中涂层材料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铸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德迅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皖02民辖终1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