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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民辖终140号芜湖易键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裁定书公告

日期:2021-10-1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皖02民辖终140号

 

 

芜湖易键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广州易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审被告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皖02民辖终1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