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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侄债务起纷争 多方化解平事态

日期:2021-08-17    来源:镜湖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姑姑向侄儿夫妻索债,却引起侄儿不满,侄儿及亲属多次登门骚扰,姑姑为此向公安机关报警。在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下,经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悉心劝解,这起姑侄之间的债务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也消除了社会治安的隐患。

娄老太年近七旬,为退休职工。2009年始,她将自己辛勤积攒的积蓄共计68万元借给自己做生意的侄儿娄某某周转,侄儿按口头约定月息一分五的标准支付利息。可2012年5月份后侄儿却爽约了,娄老太多次向侄儿讨要,侄儿却以自己在外债权难要为由搪塞。无奈之下,娄老太将自己的侄儿夫妻告上法庭。2014年7月30日,镜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娄某某夫妻共同向娄老太偿还借款本金68万元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判决生效后,娄某某夫妻并未自动履行。娄老太于2014年8月28日向镜湖区法院申请执行。根据娄老太的请求,镜湖区法院查封了娄某某夫妻名下一套不到60平方的住宅。娄某某夫妻向法院反映家庭生活困难,只能每月归还1000元,陆陆续续还了9000元。后法院于2015年查询到娄某某在外地银行有一笔45000元存款予以扣划,娄某某十分恼怒,与姑姑关系更加恶化,拒绝向娄老太还款。镜湖区法院在一次夜间集中执行行动中,将娄某某拘传准备对其司法拘留,娄某某迫于压力,作出每月继续还款1000元的承诺。娄老太虽不同意,但考虑到和侄儿的亲情,也就暂时答应按此计划执行。娄某某基本上兑现并将还款汇到法院账户。近年来,娄老太家发生了变故,儿子发生了交通事故,须承担巨额赔偿,经济十分窘迫,可是侄儿的还款却未能增加。娄老太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加大力度,处置侄儿夫妻名下房产,娄某某便怀恨在心,多次与亲属到娄老太家吵闹,甚至扬言要拼个鱼死网破。公安机关屡屡出警,却难以解决姑侄之间的债务纠纷。

今年以来,接办案件的执行员戴晓红多次通知娄老太和娄某某夫妻到法院商谈,娄某某夫妻提出一次性支付25万元了结案件,而娄老太坚持再增加5万元。双方虽有分歧,但在执行员戴晓红的努力下,案件出现了转机。可是娄某某妻子心有不甘,便再次到娄老太家争吵。2021年7月2日下午,在属地镜湖区公安分局赭山派出所,执行员戴晓红同民警郑翠红,将娄老太和其侄儿娄某某夫妻召集在一起,讲法理,道人情,批评了娄某某夫妻作为晚辈的不当做法,也安慰了娄老太多体谅侄儿的不易。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终于让曾经水火不容的姑侄在警民联调协议书上签字。娄某某夫妻于2021年8月5日前支付娄老太25万元,剩余3万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娄老太不再追要剩余款项。娄某某夫妻向娄老太赔礼道歉,公安机关不再对他们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予以处罚。娄某某经多方筹款,已按期将25万元汇至法院账户,娄老太领走款项,法院也依据上述协议,解除了对娄某某夫妻的信用惩戒措施,同时解除了对娄某某夫妻的房产的查封。

不同于在法院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在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及共同主持下,这份警民联调协议书来之不易,既化解了执行积案,也是政法机关联手进行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

(文:镜湖区法院 杨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