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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3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今年3月15日,芜湖法院在全省率先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六项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举措》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融入党史学习教育

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充分学习借鉴我党光荣历史及红色资源,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总结提炼新时代为群众办实事的方式方法,向先辈看齐、向英模看齐。

二、与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工作相结合

“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工作”专项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结合起来。各基层人民法院要按照《关于“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积极谋划组织,听民心、解民忧、纾民困。

三、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加强与基层组织(村委会、居委会)对接机制,推进调解平台“三进”(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助推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提高诉前调解实效,打造地方调解特色品牌,方便群众自愿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强线上线下诉讼服务

全面实行诉讼服务一次性告知,进一步推进网上调解、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送达、网上保全、网上委托鉴定等诉讼服务,完善老年人诉讼服务指引和辅导,推动律师服务平台 35 项在线诉讼服务运用,提升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能力。

五、创新更多办实事举措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内涵,在继续加强全省法院八项举措和全市法院六项举措工作力度基础上,梳理为民服务漏洞短板,积极拓展更多办实事举措,增强工作实效。

六、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两微一网”宣传阵地开展活动宣传,用图文结合方式,注重从群众最关心、最切身的角度出发,广泛收集典型案例、典型事迹,让宣传更有“温度”。

请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日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台账日报工作,于每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中院立案一庭李成明处。

联系人:李成明    联系方式:0553-5888134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