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文件制度

关于开展2020年度“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1-07-3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一体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大服务、大接访、大走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见群众、听呼声、作回应,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教育引领全市法院干警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联合社会力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司法服务举措,在群众家门口“摆摊设点”,提供流动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做到线上服务“云”模式、线下服务送上门,让法官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12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筹备阶段(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3日):收集研判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拿方案、定举措、作准备。

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4日至11月30日):全市法院一体推进,扎实有序开展司法为民服务各项工作。

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为推进专项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奠定基础。

四、工作内容

全市法院一体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各院主动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诉讼便民服务点,组建司法服务小组,定期为群众提供纠纷化解、以案释法、判后答疑、信访办理、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做到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一)矛盾化解

1.诉前调解。对基本事实清楚且双方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特别是涉及物业、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现场组织进行调解,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诉中调解。对已启动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咨询时有调解意向的,记录当事人表述并签字后,转交案件承办法官组织调解。

3.多元调解。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网格员、调解员等群体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主动汇集各方力量开展多元化解。

4.在线调解。积极宣传在线调解方式和优势,引导群众优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解纷芜优调解平台申请线上调解。

(二)以案释法

5.加强涉民生案件释法说理。针对房屋买卖、物业服务、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饲养动物、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选取最高法院公布的保障民生典型案例,积极向群众宣讲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加强涉金融案件释法说理。围绕理财保险、网络贷款、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常见的金融类案件,选取最高法院公布的金融审判典型案例,重点宣讲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及问题,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群体对金融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判后答疑

7.登记答疑需求。当事人对判决内容存疑并提出解答要求的,应翔实记录当事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裁判文书案号、疑问内容等事项,活动后转交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联系当事人进行解答。

8.预约判后答疑。当事人可通过12368热线预约方式,申请承办法官在诉讼便民服务点进行现场答疑。

答疑情况应当形成电子台账。

(四)信访办理

9.依法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开门接访,耐心细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凡是能现场办理的现场办理,无法现场办理的,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并转交院信访部门办理,不得积压。

10.及时转办信访件。对于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当及时请示汇报,并通过公函形式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必要时向有关责任单位发送司法建议。

11.做好信访记录。全面、准确登记信访件情况(如收件时间地点、信访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请求解决的事项、原审法院、裁判文书字号、处理意见等),不得漏录。

12.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干警作风问题,认真记录,逐项核查,及时答复,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法治宣传

13.提供法律咨询。细心解答群众关于物业服务、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14.宣传民法典。制作民法典相关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详细讲解民法典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遗嘱继承、居住权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

15.宣传法律法规。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投资理财、教育养老、物业地产、“套路贷”等热点法律问题,编印普法手册、宣传展板,开展专题讲座,教育群众遵法、懂法、守法、护法。

16.宣传专项工作。重点围绕“长江禁捕退捕”、依法惩治 “黄赌毒”、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政策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遵纪守法、诚信自律的广泛共识和社会氛围。

17.宣传法院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我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通过典型案例、鲜活事例,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18.宣传诉讼流程。宣传民事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告知群众诉讼基本流程,发放《起诉须知》《跨域立案起诉流程》《执行指引》等宣传材料。

19.宣传司法便民举措。宣传网上立案、就近立案、跨域立案、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等司法便民服务新途径,指导群众选择最优诉讼途径,减轻群众诉讼负担。

20.宣传司法救助政策。积极宣传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21.市中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胡敏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一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晨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各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相关方案、专题简报、工作总结报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一庭)备案。

(二)工作要求

23.落实“四统一”要求

统一命名。专项行动统一命名为“‘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

统一标识。全市法院使用统一的宣传标识。

统一时间。全市法院每一至两周开展一次活动,时间统一定为周六或周日下午14:30-16:30。统一开展线下专项活动时间分别拟定为10月24日(星期六)、11月1日(星期日)、11月14日(星期六)、11月28日(星期六)。

统一宣传。市中院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各院一体执行、统一发声,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三)工作机制

24.建立“四全”工作机制

全域服务机制。各院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专项行动工作及开展情况,争取关心支持。主动对接当地信访部门,与乡镇(街道)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梳理基层司法需求,细化司法服务“时间表”“路线图”,联合建立司法服务小组(每次线下服务活动至少有1名镇村工作人员参与),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深入村(社区)网格开展司法服务,确保辖区各乡镇(街道)全覆盖、无遗漏。

全面回应机制。各院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全面记录司法服务时间、地点、人员、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全面梳理、逐条办理、及时答复,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切实将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全面公开机制。各院要在“两微一网”开辟专项行动宣传专栏,提前公布每次司法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及时宣传司法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次活动后,一周内制发专题电子简报,全面反映司法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做到边服务、边总结、边改进,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全员参与机制。全市法院干警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的重要实践,积极参与,热情服务。各院司法服务小组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人员动态调整,每次专项行动法院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至少包含1名员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