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文件制度

芜湖中院多措并举 强化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管

日期:2021-07-3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芜湖中院坚持“建立管控机制、日常控制增量、重点消化存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推进案件审限管理的规范化,有效防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形成。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出台《芜湖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工作规定》《芜湖法院关于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案件承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及院长应履行的监管职责,严控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杜绝超审限案件。

二是加强节点管理,有效控制增量。延长审限案件实行院长“一支笔”,严格控制审限变更;定期分析长期未结案件产生原因,完善源头防控机制;通过跟踪、督办、通报等形式,多措并举,有效控制长期未结案件积量增长。

三是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消化存量。每月专题向院党组汇报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情况;院长带头开展专项清理,组织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召开督办会议,逐案讨论分析,亲抓部署落实;对因评估、鉴定时间过长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集中约谈鉴定机构,确保案件及时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