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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变成交费现场

日期:2021-07-20    来源:无为市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我赞成法院的调解意见,现在就可以缴纳物业费”,随着在场群众的呼声,大家纷纷涌向物业公司代表处,清点现金、扫码支付,拿到交费票据后,业主代表如释重负般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7月19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法院民商事速裁团队一行主动走进无为市某社区居委会,现场就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并协调镇、社区干部共同参与,依法平等保护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原告芜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被告业主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被告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存在较大瑕疵,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否则拒交物业费。该系列案件标的额虽小,但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并已涉案80余户小区业主。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通过“面对面”+“分批次”的调解方式,充分听取物业公司和未缴费业主的诉求,从情理法等角度向他们释疑解惑,并当场宣传有关物业服务的法律规定,鼓励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努力促进双方共同打造共建共享共赢的和谐美好小区。

经过一上午的耐心细致工作,代表们接受了法院提供的调解意见,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最终达成调解意向,部分业主代表还当场缴纳了全部物业费。至此,一起可能牵涉几百户居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终于得到初步化解。

(文:无为市法院 卫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