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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证遇难题 法院暖心来帮忙

日期:2021-07-20    来源:三山经开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不断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暖心执行,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徐某解决安置房办证难题,圆其办证梦。

2017年,申请执行人徐某从汪某处购买安置房一套,并于付款当日入住该房屋。2018年,汪某逝世,其配偶及父母均已逝世,继承人分别有五个子女。2021年,徐某得知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遂请求汪某的五个子女协助办证,但其中一人在国外,一人在北方某个城市,由于疫情原因,均无法赶回予以协助。徐某办证无果,向法院寻求帮助,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调取安置房办证所需材料以及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后,执行法官安排执行干警前往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办证、过户事宜,但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执行干警,因执行依据中关于遗产继承说理部分模糊,无法予以受理。第二天,经上级法院从中协助,以及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友好协调沟通,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可以受理,但还需前往税务部门交税方可办理。在交税过程中,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涉及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房产证办理在其中一位被执行人名下,需要征得其余四位被执行人同意,虽四人均表示放弃继承,但申请执行人徐某提交的材料中未明确表明,导致无法交税。随后,徐某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干警查看该案审理卷宗材料后发现,在调解笔录中有其余被执行人放弃继承相关补充说明。于是,执行干警立即与税务部门联系,经反复沟通,其同意申请执行人办证交税。

几天后,申请执行人徐某电话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已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并感谢三山经开区法院热心帮助其办理房产证,对该院的执行工作点赞。至此,该起执行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地化解。

(文:三山经开区法院 俞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