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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追究力度 减少司法成本

——创新运用“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成效显著
日期:2021-07-13    来源:三山经开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运用“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加大追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力度,助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移送案件4件,其中执行到位1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移送公安侦查1件,执行到位金额 27万余元,执行成效显著。

善意执行程序规范。为落实善意执行理念,该院在将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制发《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已涉嫌拒执行为,警示拒执后果,跟进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对被执行人及时悔改按期纠正拒执行为的,不予追究相关责任,给被执行人及时悔改提供30天的缓冲期;对拒不认错的,期限期满立即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高压威慑打击拒执。在执行梁某与胡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收到《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后,便立即联系法官,承认错误并及时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某某纤维有限公司与某某不锈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以及江某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收到该院发出的《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后,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大部分还款义务。

减少成本效果显著。运用“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以来,该院制发《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的4件执行案件中,3件得到了及时化解,减少了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案件,既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司法环境。

(文:三山经开区法院 俞红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