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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助力 执结案件

日期:2021-05-17    来源:镜湖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湾沚区派出所打来电话,“找到宦某某了,你们准备如何处置?”“抓!”执行法官肯定地回复。随后,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已成功抓到被执行人宦某某。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派出所,将人带回法院。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系邻村关系。2013年2月5日,被执行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申请人借款8万元,被执行人出具借条一张。后被执行人偿还借款40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未果。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被执行人依旧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申请人2021年1月6日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宦某某,联系上宦某某妻子后,其妻子表示在过年期间会还款5000元,但是依旧未履行。执行法官便将被执行人信息报送至公安局,寻求协助。

近日中午,湾沚区派出所通知执行人员在宾馆找到被执行人宦某某,并将其带到派出所,执行人员赶赴派出所将人带回法院。在回法院的路途中,被执行人态度十分嚣张,表示自己不惧司法拘留,只是碍于面子不愿意进去。在法警队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送去体检后关押于羁押室。执行人员将申请人约至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且警告被执行人,若协商不成将拘留15天。慑于司法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坦白自己生意失败亏了很多钱,确实没有能力偿还,自己也在积极找工作、谈业务,先筹措款项偿还5000元后,会按照民事调解书的内容按期偿还。直到晚上10点,被执行人宦某某支付完5000元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群众事情无小事,镜湖区法院将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理念,用实际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文:镜湖区法院 赵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