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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精!床上藏钱还“哭穷”,被法官一眼识破

日期:2021-04-2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在一栋二层楼的房间内,南陵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向被执行人何某出示搜查令:“何某,这是搜查令,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工作。”

“家里没有钱,找也没用。”看着在屋内搜查的执行人员,何某径直走到床边坐下。

随着时间的流逝,执行人员从房间内搜出少许的现金和首饰。“何某,你看一下,这是我们搜查出的东西,请你过来看一下。”

“法官,我说过家里没钱,你们非要搜。”何某坐在床的一侧,不敢看执行人员,手也在床上不停摆弄。

看着何某有些奇怪的举动,执行法官走向何某:“何某,请你起来,我们要查看一下,看床上是否有东西。”

“床上怎么会有东西?”何某慌忙用手在床上扫来扫去:“你看,就这么大地方,哪儿有钱。”嘴里虽说着没有,何某始终坐着不动。

见此,随队法警赶紧上前准备将何某扶起来,却发现何某早已全身颤抖,只能协力将何某扶到房间一角坐下。其他执行人员对床上物品进行地毯式搜索。几分钟后,“法官,你们不能拿这个钱,这钱真不是我的。”面对执行人员在最底层床褥中找到的现金,何某连连向执行法官辩解。

执行法官面对矢口否认的何某是感到又好气又好笑:“这不是你的钱,为什么放在你家床上,还放在床褥里面?”

一时找不到说辞的何某楞了一下:“这真不是我的,这钱,这钱是我弟弟的,他非要放我这里。”

本案被执行人张某、何某与申请执行人马某,是同乡邻里。2012年至2017年期间,张某以购车为由,先后向马某共借款7万余元。马某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南陵县法院,南陵县法院判决张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张某妻子何某,对其中一笔借款46000元及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不料,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并未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2019年1月,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威力,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马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该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然而,言而无信的张某利用申请执行人马某的善良仍不肯依照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还款,对欠款一拖再拖。2021年3月,马某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之一何某在家中经营棋牌室的信息。该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两被执行人的名下财产,并未查询到何某及马某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和网络资金账户里有资金往来情况。面对毫无结果的查询信息,执行法官有一丝失望,也产生了疑惑:被执行人长期经营棋牌室,应当有经营收入,但其银行账户却没有任何资金往来,明显不符合常理。

面对毫无诚信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决定在不惊动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去被执行人家中及附近查询下情况,摸摸底细。执行法官带着书记员一行,在离被执行人家远远的地方就下车步行前往。还未走到被执行人家中,就听见里面人声喧哗,夹杂着麻将的声音,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并告知来意,被执行人何某却称张某不在家,且自己没有钱归还欠款。通过对案件及被执行人整体情况的摸排,执行法官决定,择机对被执行人张某、何某的住所进行搜查。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控制被执行人何某,对房屋进行搜查的同时,一直都没有露面的被执行人张某急匆匆带着申请人马某赶到现场,请求停止搜查,并当场给付三万元欠款。申请人马某同意解除对张某,何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作者:南陵县法院 高鑫 蒋健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