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民再20号
赵和强: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晋强与被申请人江西省飞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请于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领取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553-5888062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