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江淮风暴 > 专项行动

弋江区法院集中发放非吸案件执行款70余万元

日期:2021-04-0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为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受害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7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李某某、陆某某等人以投资苗木和餐饮生意为由,在芜湖市弋江区等地公开散发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一千余万元。案发后,李某某、陆某某等人相继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至四年零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此外,实际违法所得1010.72万元予以追缴,返还集资参与人。

判决生效后,案件移送该院执行局执行。因本案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案后迅速采取执行措施。经过一年多努力,在辗转数次对被执行人位于江苏省的房产进行依法处置后,扣除抵押权费用,尚有余款七十余万元。考虑到本案受害群众多为高龄老人,很多都是积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为了第一时间将执行款发放到受害人手中,执行法官加班加点,一边制作分配方案,一边分批次通知群众前来填写领款信息。截至日前,157名受害群众已有人120余名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

下一步,弋江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提升工作实效,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弋江区法院 汪一粟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