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芜中执字第00572号
吕波、六安科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杨斌申请执行吕波、六安科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法联系,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皖天源[2021]房估字第S0048号估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估价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对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有异议,限你方自送达至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你方自行承担。
承办法官:朱兵
联系方式:0553-5888168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