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法院成功执结三起涉民生案件

日期:2021-02-0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晨曦行动”中,清晨出击,成功执结三起涉民生案件。

胡某为杨某承建的工地提供挖掘机施工,后杨某拖欠胡某劳务费没有给付,胡某遂将杨某诉至弋江区法院,法院判决杨某给付胡某劳务费14万元。后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胡某遂向弋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杨某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未发现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杨某,杨某均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近日,执行干警清晨前往杨某家中,将杨某带至法院。到法院后,杨某表示没钱。执行法官反复对其释法明理未果,决定将其拘留。这时,杨某慌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胡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另两件案件中,张某、潘某均在芜湖某科技公司工作,后因该公司未按时支付张某、潘某劳动报酬,法院判决该公司分别给付张某、潘某各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张某、潘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弋江区法院受理上述两个案件后,对该公司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到法院,在执行法官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姚某给付张某、潘某2万余元后,余款一直未给付。此后执行法官再联系姚某时,姚某均以各种借口拖延。近日清晨,执行人员前往姚某家中,其女儿称姚某一直居住在公司,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该公司,找到姚某并将其带至法院。迫于司法拘留压力,姚某当场给付1万元,余款两个月内付清。

 

(作者:弋江区法院 苏涛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