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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不可强占,强制腾空没有商量

日期:2021-01-0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南陵县法院顺利完成了申请执行人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陵建投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强制执行房屋腾空工作。
    陈某在南陵县城区的两间门面房于2017年10月被以345万元价格回购后,南陵建投公司为其提供了两套过渡用房,以解燃眉之急。双方协议约定陈某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过渡用房无条件腾空并交还南陵建投公司。时至今日,陈某仍占用一套过渡用房拒不交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动员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腾退非法占用的过渡用房,但陈某均以自己年纪大、身体差、无住房等理由拒不腾让,多次要求延迟腾退时间。
    南陵县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12月30日,突袭而来的寒潮没能阻挡执行员的脚步,执行人员依然按照原定的执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强制腾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方面邀请了深得陈某信任的政府工作人员共同耐心地做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考虑到其高龄多病,还安排了医疗机构救护人员全程备医,保障陈某生命安全。陈某见此情景,和老伴主动开始收拾起来了,经过6个多小时的搬家,法院将被执行人所有的物品搬至被执行人指定的地点,顺利完成了腾空工作。临走时,陈某的一句“法官们辛苦了,给你们添麻烦了”,让大家感到执行工作虽辛苦,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还是有价值的。(作者:南陵县法院 蒋健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