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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唱歌买醉,“老赖”是要借酒浇愁吗?

日期:2018-09-11    作者:芜湖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欠着别人十多万不还,却跑到ktv里唱歌买醉,难不成这“老赖”是要借酒浇愁吗?近日,在弋江区派出所的联动配合下,芜湖县法院成功对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姜某与余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姜某共向余某提供价值二十万元的苗木,余某分别于2013年下半年、2015年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十万余元的的货款未付,姜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芜湖县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余某支付姜某剩余货款并承担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余某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多次通知余某前来法院,余某一直逃避,最后人也不见了踪影,最终法院将余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9月3日晚,芜湖县法院执行干警正一如往常的加班中,九点三十分左右接到弋江区派出所民警电话,称接到申请人举报,余某正在某KTV唱歌,弋江派出所立马出警,将余某带回。

十点二十分,我院干警赶到弋江区派出所将余某送往市拘留所,但因余某当时喝了不少酒,在做完体检后,拘留所建议等余某酒醒之后再采取拘留措施。于是,我院干警将余某带回法院,将其安置在法院羁押室,执行干警看守一整夜。第二天一早,成功将余某送拘。

(作者芜湖县法院 方婷 编辑: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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