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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出重拳 “老赖”不自在

日期:2018-07-09    作者:镜湖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面对大门上醒目的法院封条,欠银行贷款拒不偿还的被执行人余某已不再淡定,只得和妻子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达还款的意愿。促使余某态度转变的动因,是镜湖区法院对老赖出重拳,施狠招,让他们处处感到不自在,在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唯有主动履行,才是唯一出路。

2011年4月,余某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个人投资经营借款合同,贷款28万元,期限12个月,以其位于弋江区柏庄春暖花开一套84平米的住宅作抵押。到期后,余某并未全部履行,截至2012年10月,尚欠贷款本金25万多元,经银行多次催讨,余某以贷款系其叔叔所用为由迟迟不还。2012年11月,银行向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余某应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5万多元,并承担实现债权费用及诉讼费。判决生效后,余某仍拒不履行,银行于2013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余某和银行达成还款协议,自2013年11月始,余某每月还款不少于2万元。只履行一期,余某就不再偿还。在法院张贴腾房公告后,余某仍无动于衷。甚至在结婚后,余某也不理旧账,照样过着逍遥的日子。镜湖区法院于2017年8月对余某司法拘留,余某向法院作出承诺,同意在2017年11月底之前将抵押房产自行处置,偿还银行贷款。获释后,余某并未积极行动。在外找了一份工作有了收入后也不还银行分文。而余某之妻将自己的一套婚前住房出售,得款50多万元,也没有帮助丈夫还债。之后执行法官向余某下传票及电话催促,余某都是不予理睬。

余某为自己的赖账行为终于付出了代价。2018年7月4日下午,执行法官及法警一行,在属地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强制开启余某房屋,对室内物品予以摄像及登记,换锁后张贴封条。余某得知房屋被封后,第二天赶紧从外地回芜。余某同妻子一道到银行商谈还款,除了贷款本息外,还要承担罚息6万多元。这让余某后悔不已,他说,“早几年,我要是将贷款还了,我就不会多付这么多罚息。我真的不应该赖账,我要全力配合法院,将我欠的账彻底还清。”

作者:镜湖区法院  杨运新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