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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殒命泳池 悲剧中有悔恨有担当

日期:2018-07-05    作者:镜湖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酷夏来临,许多人都喜欢到游泳池消暑,但是,一定要把安全摆在第一位。下面这个案例,就是从一个悲剧开始,但是我们在里面也能看到人性的温情和一个生意人的担当。

小陶毕业后开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承包了芜湖某小区的游泳池,经营有方,生意挺好。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7月,一名幼童在游泳池殒命。事故发生后小陶的公司及物业公司分别赔偿了15000元,但悲痛欲绝的幼童父母于2017年8月向镜湖区法院提起了诉讼。经镜湖区法院审理确认,物业公司赔偿11.9万多元,陶某公司赔偿18.7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履行了义务,可是小陶的公司未能自觉履行,幼童父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执行法官发现小陶的公司已名存实亡,调查小陶的住所,也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但是转机也随后出现,幼童父母的代理律师反映,小陶在判决后曾通过微信表达了赔偿的意愿。一番周折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上小陶,他说自己在外继续经营游泳馆,资金一时难以周转,要到9月底才能筹措10万元赔偿款,剩余的争取到年底,最迟在明年还清。他说,他非常理解对方的困境,这场悲剧让他明白,从事经营活动安全应该是第一位的。第二天,陶某将他在在常州的地址发给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通过一次一次的微信联系,与陶某沟通了情况,加深了理解与信任,推动了执行案件的顺利处理。

这起悲剧中,我们看到了小陶的悔恨,也看到了他的担当,希望更多的生意人以此为鉴,注重安全生产的同时,也要有担当精神。

作者:镜湖区法院  杨运新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