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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赖”金钱来往要慎重 小心被拘留

日期:2018-07-05    作者:鸠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老赖”对社会的危害性,相信大家都知道,因此,和“老赖”交往一定要格外小心,尤其在金钱来往上要慎重,不信您就看下面这个案例。

“我不是案件当事人,这件事和我没有关系,你们找张某要钱去,你们法院无权找我要钱”,在鸠江区法院执行局大厅里叫喊着的程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法官的调查和劝说,引起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驻足围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2017年9月鸠江区法院受理了韦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此案判决中确认张某应偿还韦某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但是经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也不知所踪,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但是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后经多方走访和查找,发现张某早年间在其户籍所在地的集体土地上盖起了八开间两层楼房,并以每年3.6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程某开办老年公寓。执行法官在程某处了解得知,上半年房屋租金已经付给了张某。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向程某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程某协助法院扣留该房屋的租金,不得擅自将扣留的租金支付给张某,程某表示知晓。

2018年6月,执行法官向义务协助人程某送达了提取租金的法律文书,但程某告知执行法官其已经将下半年的租金支付给张某的妻子了。随后,执行法官向程某下达了限期追款通知书,要求程某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将擅自支付的租金追回并汇至法院账户,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规定期限内程某未追回擅自支付的租金,且对执行法官的告诫置若罔闻。

执行法官认为,程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义务,其行为已经影响执行,随后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但是程某拒绝配合执行法官调查和劝诫,一直强调自己是案外人,没有配合法院执行的义务。鉴于程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义务,公然藐视法律,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一看执行法官动真格的了,程某慌了神,终于在其临上警车前低下了头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并通知家属将擅自支付的18000元租金送至法院,并且保证以后的租金未经法院同意不再支付给张某。

至此,通过执行法官不间断的努力,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义务协助人程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图文:鸠江区法院   夏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