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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行动 化解旧存涉民生案件

日期:2018-07-03    作者:鸠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6月27日清晨,鸠江区执行局干警赶往被执行人住所,经进4个小时的化解,一旧存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3年原告余某夫妻与被告蔡某在沈巷镇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余某伤残,经依法判决,蔡某需赔偿余某各项赔偿款共计50多万元。后因蔡某一直未履行,余某向鸠江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但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给付能力弱,且住所在马鞍山境内,不属于鸠江区法院辖区。经过近4年的执行,被执行人只给付执行款86500元。而申请人家因这次车祸,生活已经很困难。

27日清晨,鸠江区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到达被执行人住处后,执行干警现场了解了被执行人家庭情况,被执行人身患严重的糖尿病,生活窘迫,不具有一次性给付能力。为此,经被执行人同意,法院联系申请人至沈巷法庭协商。面对两个困难的家庭,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经过近4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部分执行款。

至此,这起旧存的涉民生案件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图文:鸠江区法院  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