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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牢还要交罚金,喝酒千万别开车!

日期:2018-07-20    作者:无为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我都坐了两个月牢了,看守所里啥滋味你知道不?怎么还要我交罚款?”面对登门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宋某显的有点懵。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 2017年12月的一天晚,家住无为县蜀山镇的宋某做东,和几个朋友一起在无为县城吃饭,为了方便回家,宋某当天开车来到了饭店。饭桌上,宋某热情地招呼着朋友,可作为东道主,自己如果一杯酒都不喝,宋某总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想着自己平时酒量很好,宋某也就加入了战局。酒足饭饱后,宋某感觉还挺清醒,于是不顾朋友们的反对,独自驾车回家。刚出县城,宋某便被执勤交警抓了个正着,经检测,宋某被查获时每100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达203毫克。事后,无为县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宋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在看守所里度过了难熬的两个月后,宋某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可不想执行法官却上门找到了他。原来,法院判决的6000元罚金宋某一直没有缴纳,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拘役刑和罚金刑都是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是你认为的坐了牢就不用交罚金”。执行法官向宋某进行了一番解释,并明确告知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面对登门的执行法官,宋某知道自己避无可避,和执行法官一起来到银行取出6000元,如数缴纳了全额罚金。

(图文:无为县法院 陈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