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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天结案 银行为芜湖法院点赞

日期:2018-07-20    作者:弋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716日,随着被执行人岳阳某物流公司将所欠款项9万余元全部付给申请人徽商银行芜湖某支行,一件立案后仅用时23天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申请人徽商银行芜湖某支行与被执行人岳阳某物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岳阳某物流公司应给付申请人徽商银行芜湖某支行人民币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弋江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基本账户并立即将其冻结。被执行人在其账户被司法冻结后的第五天就和承办人联系,表示因公司基本账户被司法冻结,造成公司经营不便,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还有一部分贷款保证金在申请人处,希望法院能够帮忙协调该案件,对该保证金予以抵扣。后承办人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约定时间到法院处理该案。

2018716日下午3时许,双方当事人到达法院执行局后,承办人立即展开调解。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对保证金是否抵扣以及抵扣金额产生了分歧。见此情形,执行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模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直至晚上7时许,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真诚感召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作者:弋江区法院  苏涛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