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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十多年,父亲病逝,女儿代为偿还

日期:2018-07-20    作者:繁昌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都说民间借贷有风险,繁昌县的罗某某现在是有深刻体会了,他在十多年前借出去的一笔款项,经历了太多曲折,最近终于是看到了全部拿回的希望。

2007年9月,罗某某借给章某某梅某某夫妻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0日,并以两被执行人共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章某某、梅某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罗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奔赴银行、车管所查询未果,在房产部门也仅查询到一套住宅。在传唤双方当事人来院接受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家庭条件不太好,章某某身患疾病,而其妻子梅某某有赌博恶习长期不归家。

执行法官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详细告知申请人关于一套住房执行的法律规定及可能面临的困境,根据被执行人实际状况建议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另一方面,告诫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会依法采取相应司法强制措施。经几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保障和解协议持续履行,执行法官依申请查封被执行人房屋。但天有不测风云,章某某在按和解协议履行5万元义务后突然病逝,本案另一被执行人梅某某又不见踪影,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罗某某多次来到法院,强烈要求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该案仅有余款5万元未执行,而评估拍卖房屋时间长、费用高,对双方而言均缺乏必要性。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安抚申请人,一边向其打听被执行人家庭成员状况。申请人提出两被执行人的女儿现已成年,家庭条件尚可。执行法官以此为契机,主动联系其女儿,反复劝解,希望其能从其母亲晚年生活考虑,主动代其父母履行后续义务,以保住该唯一住房。经多次做其思想工作,终于促使其女儿同意代为履行后续款项,一起陈年旧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化解

作者:繁昌法院 戴雯 编辑:朱蕾